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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導師應充分理解本會的收費制度,因此特設本頁清楚介紹各種準則及衡量收費的標準,希望會員在申請或接納個案前,務必清晰其權利、責任和義務。
本公司對導師的一般收費如下:
	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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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項目說明	
         | 
		
        費用 (HKD)	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  付費期限
         | 
	
     
    
    	| 
        登記成為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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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免費	
         |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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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口頭承諾確認個案前放棄個案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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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不用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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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	| 
       口頭承諾確認個案(1)
         | 
		
       長補的個案根據首31日內一半堂數費用作
        為行政費(首月一半指為首堂上課日起計31天之一半)。
        短補(上課堂數為期不足2個月或上課堂數十堂以內)的個案按短
        補期間計費,三七分賬,既所有堂費總數本公司會佔30%,老師佔70%。 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  	工作首日開始直至次月首日工作之前一天 (5)
         | 			
	 		
    
    	| 
      導師與家長串同欺騙行政費用
	
         | 
		
       原行政費用 + $300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 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或議定日期
         | 			
	 		
	 
    	| 
    私下與家長/學生更動堂數並且未有即時匯報
         | 
		
      原行政費用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原議定日期
         | 			
	 		
 
    	| 
    私自轉讓個案予第三者
	
         | 
		
       
      				原行政費用 + $200
        	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	 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
         | 			
	 		
 
    	| 
     任何原因失約致個案取消(2)
         | 
		
    原行政費用 + $200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 確認個案取消72小時內
        	   
         | 			
	 		
 
	  
    	| 
     因失責行為致家長終止服務 (3)
         | 
		
       	已上堂數一半學費 + $200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	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
         | 			
	 		
	  
    	| 
     取消已確認接納之個案 (7)
         | 
		
       仍未開始上首課:費用為$200  
已上首課:費用為原行政費用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	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
         | 			
	 	
	
	  
    	| 
     個案開始後家長終止服務
         | 
		
       兩周內終止:首課全數議定學費及其他已上課堂一半學費  
兩周後終止:仍為全數行政費用  
* 如在首課被終止,補習通會減收$20作為導師首課車馬費之用 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	確認個案終止72小時內或議定日期
         | 			
	 	
	
	  
    	| 
    過期付費超逾5天或以上 (4)
         | 
		
     原行政費用 + 10%附加費用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	立即繳付
         | 			
	 	
	
	  
    	| 
    過期付費超逾10天或以上
         | 
		
     個案轉至「小額錢債」追討  
原行政費用 + 20%附加費用
         | 
        
     	立即繳付
         | 			
	 	
 		
      
*如導師兩次在個案最後確認前決定放棄個案,其會藉有可能會被置於黑名單內。 
*首月一半指為首堂上課日起計31天之一半。 
備註: 
(1)確認個案指 補習通 職員與導師電話對話表明個案已確認(confirm)。
 
(2)任何原因是包括生病或任何意外所致失約,均須付$200附加費用。
 
(3)失責行為包括爽約、遲到、失責、提供失實履歷、更改或經常更改上課日期時間等。
 
(4)如未能提供有效收條證明已付費,將視為拖欠費用,款項會加收10%附加費用。
 
(5)本會對會員導師首月發薪日期及方法如下: 
由補習個案首日開始直至次月首日工作之前一天結算, 補習通 會於收取家長款項扣除應收費用後,於五個工作天內全數轉帳至會員導師。次月起由家長或學生自行發薪。 
(7)取消已確認接納之個案,導師如於首課前24小時通知本公司,行政費用為港幣$200元。若少於24小時通知,本公司將會收取原行政費用。
 
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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